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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跨領域人才與組織發展看STS研究

107/03/08 瀏覽次數 9803

最近參加大學聚會,被問到在哪個單位服務,我說「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引來一陣疑惑。這些老同學知道我畢業後留在學校,但為何服務單位既不是醫學,也不是人文?我說了幾個研究課題,教過的醫療與社會課程,與服務的《東亞科技與社會》國際期刊(East Asia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才讓他們稍稍理解我的工作。

 

「STS研究是什麼?」或許是一些從事科技與社會研究,或者是「STS研究」的朋友常遇到的問題。在一些場合,比方說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年會,或者是我任教的單位,或者是支持《東亞科技與社會》國際期刊的科技部,「科技與社會研究」是刊物或機構名稱的一部分,不需要特別說明,但一離開這些組織,科技與社會研究就需要解釋了。

 

做為1970年代萌生演化的跨領域學科,科技與社會研究的定義人言各殊。比方說,究竟「STS」應該代表「科學、技術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還是「科學與技術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歐洲與美國的學者便有不同的看法。甚至這個領域的兩個重要國際學會,以美國為首的科學的社會研究學會(Society for 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簡稱4S)與歐洲科學與技術研究學會(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稱EASST),也是根據各自發展脈絡選擇不同的名稱,機關刊物的名稱也不相同。

 

在STS思潮進入台灣時也有過類似的問題。這個部分的早期討論在《科技渴望社會》、《科技渴望性別》(2004)等讀本的介紹已有所觸及,在這就不討論了。本文關心的是2007年前後,也就是科技與社會研究機構化之時,研究者如何定位這個領域。

 

對此,一個突出的進展是陽明大學成立科技與社會研究所,這也是台灣目前唯一專責培養這類人才的單位。此外,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的成立也帶動了一股STS的風潮。但從組織發展來說,最重要的一大步或許是教育部於2006年起推動的「新興議題與專業教育改革」計畫,把科技與社會領域納入。

 

這項計畫從培養「跨領域教學」人才的先導規畫到中綱計畫,希望透過科際整合與專業課程的革新,改變高等教育人文與科技分立,專業教育缺乏全方位知識基礎與素養的狀況。它同時也透過學術資源的分配,打響「科技與社會」的名號。

 

根據黃俊儒、楊文金、靳知勤、陳恒安等的研究(2008),國科會(科技部前身)2002年便在人文處(現人文司)設有「科技與社會」學門,科教處(現科教國合司)甚至早在1993年就補助過STS的相關研究案。雖然如此,2006年的「新興議題與專業教育改革」計畫把原先定位在科教,歸於中小學科教模組的課題向上推展,讓跨域思考,零散分布在科技相關科系或通識教育中心的大學教師們獲得系統性的資源,也讓原先對這領域所知不多的學界關注這個STS。

 

所謂「STS不是什麼」的說法也是在這個時候的產生。2007年4月教育部頒布「補助推動大學校院科技與社會跨領域教學計畫要點」,有一個「科技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學門領域的簡單界定」的附錄,間接點出科技與社會在體制化中的張力。有別於直接定義研究主題為何,這個文件簡單介紹STS領域的發展背景與學界提過的理論方向(比方說科技系統論或科技的社會建構論),之後便進一步「基於國內對於『科技與社會』一詞容易有望文生義的想像」,界定四個「STS『不是什麼』」:

 

一、STS不是一般「科學普及」的議題。即STS不是科普。

二、STS不是在作人文與科學之間、高僧與大科學家之間分庭抗禮的傳統「對話」。

三、STS不只是在作一般基於生態科學的「環保與生態」研究,而是充實之以STS的各種問題意識與理論反省,包括也會問題化生態科學本身。

四、STS反對C. P. Snow「兩種文化」的提法。我們認為,科技與社會的關係,往往是交互形塑、共同演化、甚至是由二者共同生產出新的科技。

 

這個首開風氣的反面定義當時開出不少學術想像,也讓信守「名不正則言不順」,慣於正面表述的機構受到衝擊。當時參與過先導計畫,本專欄的召集人陳恒安幾年後陸續以「STS四不」為題撰寫數篇專文(第462期、第471期與第502期),試圖理解與轉化這些張力。比方說,在〈STS四不之二—STS不是環境保護〉一文中,陳恒安便以他長期對生態學發展的關注,整理生態學可以是STS研究的幾個可能課題與教育重點,稱為「公眾生態學」(public ecology)。

 

但回頭看來,當時順勢而起的幾個機構,例如成功大學的「醫學、科技與社會研究中心」、交通大學與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高海科大,現高雄科技大學)的「科技與社會中心」,它們的成立脈絡與發展策略都不相同。其中成功大學的中心在醫學院,脫胎自生命倫理中心,聚焦在醫學教育。交通大學的中心則放在電機學院,以「科技∕社會∕人」為主軸致力於實驗室文化與STS的教育推廣。高海科大的中心屬於海洋工程學院,關注工程倫理課程的設計與技職教育。

 

這些機構的主事者固然從教育部得到資源,但建置過程中不但要嫁接既有的學術機構,熟悉其文化,還要讓機構有資深學者背書支持,為機構尋找發展出路(比方說接新計畫、與其他計畫結合,或加入新血和聘用新成員等)。

 

在這個背景下比較能理解做為身在機構內「專業STS研究者」的生涯路徑。以我來說,我固然有幸加入「全台首學」的科技與社會研究所,但最初是因為醫學人文的需求才得以加入以生醫為主的陽明大學,在通識中心發展出醫療與社會的跨域思考,並有機會跟醫學院合作並發展研究計畫。最後,呈現在我同學之前的是大學老師、人文研究者與國際期刊主編。他們不見得知道什麼是STS,但理解這是學者的正常職涯。

 

當然,從表面上看我有醫師背景,似乎最後也打進醫學專業,但實際操作上我是大學教師,在研究型大學服務。我必須符合所屬機構要求,做出貢獻,行有餘力才能討論「STS是什麼」的大哉問。

 

而我並非例外。袁大鈺與唐牧群研究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社群,指出從發表的文獻看社群成員的連接密度很低,僅集中於少數核心人物。而從發表成果來看,社群有以主題或議題叢聚的現象,社群內外的交流也很頻繁。

 

換句話說,不同於黃俊儒等人提問STS「是誰的」,指出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發展中科學研究(science studies)與科學教育(science education)的根源,從生涯規劃來說,STS研究者在表明「STS是什麼」前,必須先「證明」STS可以做什麼,在各個教研機構裡凸顯自己是合格的研究者,有能力爭取到研究計畫,提供優質的教學服務,跟所屬單位的同仁合作愉快,讓STS可以透過這些成功的個案展現其可能性。

 

最近國際科學史學會前會長Angela Creager訪台,有機會跟她聊到這個問題,得到許多啟示。Creager教授畢業自柏克萊加州大學,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科學史系,看似一帆風順。但實際上她當年取得的是生化學博士學位,之前沒有歷史研究的經驗,不知何去何從。讓她「脫胎換骨」的關鍵經歷是科技與社會研究。

 

她1991年申請哈佛大學與麻省理工學院科技與社會學程(Program i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的博士後研究,進行她「打掉重練」(retraining)的學術工程。3年中她提供生醫知識,協助兩個學校教授的研究,拾回她原本就有,一直沒好好用上的外語,並從一個個計畫中學習科學史的寫作習慣與技術。最後普林斯頓大學給她機會,她也從分子生物學史出發,在科學史中逐步建立她的專長。

 

回到組織發展。當年教育部給予我們踏出「同溫層」的第一股推力,十年後開花結果,有學會,有研究所與中心,更有兩本高品質的學術期刊。但要能持續培養人才,讓STS在組織上永續發展,還需要放大視野,看跨領域人才甚至是高等教育人才的養成問題。

 

這樣說,探討「STS研究什麼」或者「STS是什麼研究」前,或許該從組織著手,讓STS研究成為一些學者脫胎換骨的關鍵。在我服務的單位已經有像林宜平、楊弘任這樣的成功範例,但我也看到許多當年協助STS跨領域教學的博士後人才在計畫結束後各自歸隊,從此再也沒有跟社群聯絡。

 

另外,我也藉這機會再次提醒對「跨領域」的期待與迷思。在這專欄我談過很多知識上的組織重組(第433期、第455期與第464期),舉的是美國或日本的案例,但台灣STS研究本身也很有趣。回顧領域發展,我除了感謝協助建立開拓的先行者,更感謝「收容」我們,讓我們發揮自我由的各領域同行。是這些人讓我們成為稱職的學者,讓台灣在STS領域領先東亞,更讓跨領域不是口號而是實踐方案。

 

在各大學競相跨域、翻轉,高唱社會責任,在深耕的「孤棚」上爭搶學術供品時,主事人似乎可以更長遠思考人才育成與組織發展的重要。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優質學術環境的打造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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