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生物多樣性極高的寶島
「生物多樣性」泛指地球上各種動物、植物、微生物和它們的遺傳基因,以及由這些生物和環境所構成的各種生態系,其範圍涵蓋「基因多樣性」,「物種多樣性」與「生態系多樣性」三個層次。「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生存與福祉的基礎,具有重要的價值,包括提供食物、藥物、生物防制、工業原料、育樂等直接利用價值
(direct-use value);提供生態系服務的間接利用價值(indirect-use
value);以及文化、美學、精神等非利用價值(non-use value)。
臺灣四面環海,橫跨亞熱帶與熱帶,高山林立,地形複雜,形成海洋、海岸、沼澤、河川、湖泊、森林、農業等各種不同的生態系,並孕育出多樣的物種。根據估計,臺灣至少應有15-20萬種生物。由於歷經長久的隔離與演化,臺灣本土種的特有種比例非常高,是極為重要的遺傳資源。不論從生態系、物種或基因層次來看,臺灣都是多樣性極高的寶島。
生態保育的重要性,就地保育和移地保育
自從工業革命以來,由於人類活動快速擴張,全球生物遭受棲地破壞、環境污染、外來種入侵、過度利用、全球氣候變遷等威脅,引發大量物種的滅絕,臺灣也面臨同樣的問題。臺灣地狹人稠,全島綿密如網的道路系統及開發建設,不但改變了臺灣的地景,也造成生物棲地的破碎化,阻斷生物族群間的交流,降低基因多樣性。砍伐森林、濫捕濫殺等行為,導致梅花鹿、雲豹等生物在野外的滅絕;過魚、誤捕等行為,破壞海洋生態系,並威脅海洋資源的永續利用。利用遺傳工程產生的「基改作物」遍佈全
球,臺灣不但是進口基改產品的主要國家,同時也進行研發,因此基改作物所產生的利益分配、安全與倫理問題,也需要給予關注。
為了保育生物多樣
性及資源的永續利用,臺灣積極推動生態保育,其中「就地保育」與「移地保育」是重要的保育措施。「就地保育」方面,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國家公園法及森林法,設置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國家公園及國有林自然保護區,全部保護(留)區約佔全島總面積的
19.1%。「移地保育」則在動物園、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植物園或種原庫,以圈養或保種的方式,進行物種及基因多樣性的保育。另根據法律,公告珍貴稀有植
物與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以利物種保育。除了政府部門,許多民間保育組織及社區也積極參與生態保育,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運用各種計畫及設施,共同保育臺灣的生物多樣性。
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策略維護生物多樣與資源永續
1993年正式生效的「生物多樣性公約」,是國際上最大的公約組織,生物多樣性保育、永續利用以及公平合理的分享因利用遺
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為其成立的三大目標,期盼藉由國際社會的合作,減緩全球生物多樣性的流失速度。臺灣雖然不是締約國,但也積極參與各類相關會議及活
動。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第7條查明與監測,建議每一締約國應盡可能查明對保護和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最重要組成,並透過調查和其他技術加以監測。資料庫
的建置,是長期監測及評估生物多樣性變遷的重要基礎建設。臺灣也積極建置各類資料庫,蒐集整合臺灣生物多樣性資訊及物種名錄,並和全球生物多樣性資料庫合作與分享資料。
臺灣雖然擁有豐富的物種及遺傳多樣性,但屬於脆弱的海島生態系統,很容易受到人為活動的破壞。因此,在追求經濟及社會發展的同時,更應該重視生態保育,以確保資源的永續利用與臺灣的永續發展。保育生物多樣性已經是世界的潮流,臺灣當然不能置身其外。善用保育組織的力量及資料庫的資訊公開與交流,不但讓臺灣的生態保育和國際接軌,也協助推動保育教育,對臺灣生物多樣性的保育,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