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府完備具有民意支持的國家太空能力建設與應用的法律與公共政策,取得必要長期穩定經費並且得以設置相關機構落實政策之後,其實這只是完成啟動國家發展太空能力的第一步。太空科技的研發與產業發展,係具有技術性、創新性、整合性及永續性等特殊性質,因此單純依靠政府及所屬公共機關來推動,勢難達到最佳成效。但是政府及其公共政策亦扮演整合輔導發展各類性質及專長不同的地區型教育、研發、生產、消費及社會應用的太空產業聚落的策畫與推手角色,最終形成虛擬的國家太空產業生態體系,產生足以向外擴張的國家太空科研合作及經濟產業能力與能量。
比較先進與新興太空國家的建設其自主太空能力與推動相關產業發展的模式,大多是國家直接介入發展與監督控管,因此政府機關身兼球員及裁判的例子居多。只是這個模式會造成許多延宕,闢如政府因為行政立法分權、執政在野政黨的角力而推延決策速度,導致政策落實及革新腳步跟不上國際創新潮流以及國內經濟發展脈動;此決策遲緩的問題對發展太空科技及應用的產業影響甚巨。為此,政府一方面應該扮演的是推手或說是便利者(facilitator)的腳色,以公權力協助太空產業生態體系,在國內方面應打通國內有關資源分配、稅制負擔、法規限制等關節,同時也要解決國家太空產業向外發展時,在國際面臨的政治、市場與技術性門檻。其餘的應放手讓民間教、研、創新、生產、製造、行銷及服務等各行各業,活絡經營環境,才能長期永續經營。
再者,公部門要協助地方設置具有在地性與專長工業技術項目的地方性太空產業聚落;例如,應參考地方居民需求差異,輔導發展有地方專長技術性、消費與服務特色以及具國際貿易性質等各種分工的發展專長。並與地方政府合作,開發地方內部可以串聯及分工的合作夥伴,如相關發展產業的上、中、下游製造商、銷售與服務網、專事創新研發以及政策分析的大學與研究機構、傳承工藝技術的技職校院、鼓勵青年創業的新創平台、應用或者推廣太空科技民生用途的醫院、金融機構及民間團體等,以及外地或國外進駐地方的推管與交流機構,鏈結成為一個提供交換最新資訊與動態趨勢、政策研究分析與提供改善建言及鏈結地區內部與外部的永續交流平台,隨時可鏈結各端點,提供所需資訊與諮詢、問題解答,以及鋪陳成果影響的複合體系。
地區性太空產業聚落的模式表面上看似複製過去矽谷的模式,根本上卻有不同。美國的矽谷模式是學研菁英、新創公司、投資人以及既成大廠匯集發展而成的菁英型產業群聚。最後成就與服務的,是單一研發領域及相關生產項目的菁英個人,和其擁有或所屬的個別廠家。地方性太空產業聚落發展及應用的不僅滿足前述對象,還要能夠滿足地方、社群、國家與國際多元需求的綜合性尖端性科技發展與普遍性應用成果,目的是近民親民,利益不只獨利菁英階層,而是社會大眾、國家整體與全球人類公享的。
目前來說,全球各國及政府以地方性太空產業聚落為推動整合型太空能力建設模式的,主以歐盟為最佳範本。歐盟高階決策層級一方面將發展歐洲整體的太空能力建設,做為是自主,或說減低對他國依賴程度的手段。另一方面,也用來作為逐漸調整會員國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的科技研發、地區發展及經濟能力的落差。歐盟與歐洲太空總署繼續由太空大國法、德、義、英國和瑞士等國發展太空科研及技術能力,諸如由歐盟執委會第七期科研架構計畫(FP7)及展望2020所補助的BeAware跨東西歐航太產業聚落計畫,以愛沙尼亞為基地,連結東西歐國家,聯合發展跨東西歐航空與太空產業(虛擬)聚落。歐盟亦發展伽利略全球衛星導航系統,期與美、俄及中國區隔出自屬的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及使用者市場,減低軍事安全、工業與經濟的對外依賴程度。同時也透過會員國內的偏鄉地方政府、產業工會及民間組織,諸如歐洲衛星科技應用區域協會(NEREUS),來推廣設置迎合地方屬性的太空產業或應用聚落,重新分配資源、跳越傳統電纜,直接以歐洲的衛星系統,提供各式電子政府、電子商務、數位醫療及教育、救災防災、地理環境及空污資訊以及農漁林牧等服務,拉近城鄉差距。也透過辦理太空產業與應用相關教育與訓練課程,驅動地方就業人口的工作能力升級及轉型。
(本文由科技部「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張志立/國家太空中心 傅麗玉/國立清華大學
審校:品保組 型管小組/國家太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