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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正義,是令被害人難以抗拒的二度傷害嗎?

103/06/16 瀏覽次數 146153
近年來都會地區不斷發生夜店外「撿屍」案件,當婦女團體提出撿屍就是性侵害案件時,許多民眾反而撻伐婦女團體的論述。面對這樣的狀況,個人從事性侵害被害人保護的工作已有二十二年之久,對於此情形,十分感嘆社會對「典型性侵害被害人」的要求仍然存在。如此,當社會所謂的真相、正義要發揮時,被害人自然被推往刑事司法程序,接受司法體制嚴格的考驗,但有誰能夠去思考被害人所難以承受的二度傷害呢?

性侵害迷思、知識和性別是社會建構下的產物!「性侵害迷思」建構常造成社會大眾或專業體制對被害人的錯誤評斷,而性侵害迷思的內化也是被害人自我價值貶抑的原因。另外,在「性侵害知識」建構中,專業忽略了被害人的個別差異,塑造了常態化的性侵害被害人。而在「性別角色」建構下,讓被害人進入擁有女性特質世界,但性侵害事件卻讓被害人的女性特質成為眾矢之的。性侵害迷思、知識、性別角色三種不同的社會建構,是性侵害被害人在創傷前可能就存在的問題,然而性侵害事件發生後,這樣社會建構下的產物,卻成為被害人復原生活中最大的障礙,也是被害人二度傷害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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