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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科技與國家發展(一): 導言

107/06/12 瀏覽次數 2285

人類對宇宙奧秘的興趣,其來久遠。遠從各個古文明所遺留下來的圖騰、或流傳下來的文學與詩歌,乃至近代科學家對天文學的觀測與剖析推敲,無不反映人類對宇宙奧秘的戀慕讚嘆與好奇崇敬。然而,當人類的太空科技真正能達到像是米開蘭基羅「創世紀」壁畫中的人類始祖亞當伸出手指與天父之手做第一次接觸之際,也不過距今只有一甲子之長而已。

 

 米開蘭基羅「上帝創造亞當」。(圖片來源:維基百科)米開蘭基羅「上帝創造亞當」。(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一般人認知的「太空時代」向以1960年代從美國與蘇聯兩強載人航太任務的競賽為起點。但從科技發展的角度來看,在1944年二戰末期由納粹德國所研發使用的V2火箭,卻是人類科技碰觸上帝之手的先驅。二戰期間,德國V2火箭的研發是為了能從德國境內直接發射具爆炸威力的遠程火箭,攻擊橫跨英吉利海峽那一端的英國的倫敦,當時主要是收容了各歐洲盟國流亡政府,為達到攻擊嚇阻的效果。德國V2火箭除了是世界長程導彈的先驅,美蘇兩強在二戰後爭相接收剩餘的V2火箭及發射設備,亦大舉邀攬德國V2火箭專家繼續到兩陣營發展類似科技,因此奠定日後美、蘇兩強發展太空衛星發射及載人太空任務的技術發展基礎。

 

 納粹德國V2火箭。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納粹德國V2火箭。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二戰結束後,冷戰繼之而起。美、蘇兩強及其他有意發展自主太空力量的國家,逐漸將太空科技的發展成為擁有政治權力與龐大財力的國家或政府所主導。。此後,太空科技的發展便與政治緊密結合,成為世界各國特別關注的國家發展政策項目。國家太空政策一般所涵蓋的領域首先是強化國家軍事與防衛力量,同時亦藉此展現國家之綜合國力。在目前衛星科技高度發展與普及應用下,除了在在各類民生用途項目的多元應用下,兼具帶動國家整體科技研發與相關應用產業的升級或轉型等多元功能。

 

在1960「太空時代」的起始年,世界上許多不論其國力或有否發展自主性太空實力的國家,皆積極關切發展太空科技可能引發的國際政治議題;如航太飛行器飛越他國領空所引發的國家主權問題、太空飛行載具可能核武化與軍事化的憂慮、各國繞行地球軌道衛星的安全間距問題,乃至後續因載人太空飛行器成功試飛後,所衍生如太空災難緊急救援合作、太空災難事件導致損失的究責與賠償,以及未來外太空開發探勘的權利問題等。這些國際性議題使太空科技發展不單只跟個別國家發展政策有關,更進一步將太空科技的發展議題推展至國際化。

 

在太空科技發展的國際化進程中,地緣政治的競逐角力與市場生態體系的結盟等競合模式也愈形重要。因此,在發展太空科技的同時,國際政治與經濟發展也將無法切割。當各國發展自主性太空實力時,即便是北韓或是伊朗等非典型國家,仍會受到國際太空政治及經濟的現實框架侷限,不能為所欲為。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當某國要發射衛星到地球同步軌道上之前,須先透過「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申請取得衛星安全間距位址,以避免與其他衛星發生相撞,或傳訊相互干擾的問題。在處理這些攸關國家利益及國際互惠的問題時,均必須由國家為代表單位,在聯合國或其他相關國際組織的場域來進行談判、協調始可解決者。

 

通訊衛星軌道位址圖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通訊衛星軌道位址圖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綜言之,當一個國家要發展太空科技時,除了須擁有科技人力與關鍵設施之外,國家政策與國際政治才是取決國家太空科技力量發展方向與結果的框架因素。若沒有明確的綜合性國家太空發展政策,配以適切的國際太空政治氛圍及國際合作生態系統,冀望發展太空科技的國家勢必要付出倍數的努力與代價。
 

(本文由科技部「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執行團隊撰稿)

責任編輯:張志立/國家太空中心    傅麗玉/國立清華大學

審校:品保組 型管小組/國家太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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