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
103/06/09
罪證確鑿不用被羈押嗎?
春節前,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姓司機遭台北地檢署聲請五次羈押與抗告,可說是司法機關最豐盛的年菜之一。甚麼人應該被羈押?罪證確鑿的被告不用被羈押嗎?本文將從人權的觀點介紹羈押的要件與目的
陳建曄|
自由撰稿者